官妓之革
36官妓之革
读明王锛《寓圃杂记》。
王锛,江苏吴县人、(古称长洲)
其卷有该文。称:“唐,宋间,皆有官妓祗候,仕宦者被牵制,往往害政,虽正人君
子亦多惑焉。至胜国时,愈无耻矣。我太祖尽革之。官吏宿娼,罪亚杀人一等;虽遇赦
,终身弗叙。其风遂绝。”
看来只要严厉执法,官员宿娼是能够杜绝的。尤其是虽然遇到皇帝的大赦,但“终身
弗叙”,即不能再录用为官吏,这点厉害。如果如今也用此法,党政官员的腐败现象当会
好转。谁愿意拿自已的前程去开玩笑。
严厉的法律往往为“仁者议”,但却是治国所必须的。